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检查的通告
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确保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举行,现就加强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客及其随身物品的安全检查通告如下:
一、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严格落实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检查措施,在常态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临检抽查。对可疑的人员和物品,应当做到必问、必查,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品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二、市民乘坐轨道交通、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主动配合接受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发现他人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积极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应当立即向公共交通运营单位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三、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乘客携带危险物品或者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应当拒绝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坚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扰乱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4年10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同年11月12日。
10月25日至11月12日
上海禁飞无人机
依法批准的除外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上海地区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现就加强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民用无人机、模型航空器(含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类型。
二、2024年10月25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期间,在本市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施放、飞行,但经依法批准用于物流运输、应急救援、低空文旅、智慧城市、载人交通等活动的除外。
三、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当按照民用航空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实名登记,并可以通过“随申办”进行信息核验、飞行报告等便捷操作;其他“低慢小”航空器拥有者应当主动配合属地公安派出所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放、飞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必须具备与所使用航空器相符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并依法预先向空军,以及可能涉及的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或气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作业。
五、对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本通告规定,擅自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进博会期间
上海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涉及网约车和酒店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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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价格稳定,形成良好的价格秩序和环境,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进博会期间(11月3日至11月11日),上海将对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全市除崇明区外的酒店旅馆及其客房销售企业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2024年9月23日前已在沪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其各类车型运价(包括各运价组成部分的价格),不得高于2024年9月23日前30日内本平台实际执行的最高运价(包括各运价组成部分的最高价格),并不得新增其他收费项目。
2024年9月23日及之后在沪新投入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其各类车型运价(包括各运价组成部分的价格),不得高于2024年9月23日前已在沪运营网约车平台在2024年9月23日前30日内相同或相似车型的最高运价(包括各运价组成部分的最高价格)。
酒店旅馆客房价格方面,除崇明区外,在2024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酒店旅馆各类客房的实际交易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交易渠道)不得高于2023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该酒店旅馆同等房型、同等服务条件客房的最高限价。
除崇明区外,2023年11月13日以后新开业的酒店旅馆,应参照同等地段、同等档次酒店旅馆客房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各类客房最高销售价格,并向所在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申报。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酒店旅馆各类客房的实际交易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交易渠道)不得高于相关部门核准的价格。
有关部门将开展酒店旅馆、交通等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进行监督举报。对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数据显示,2024年9月,我国7米以上大中型新能源客车共销售4584辆,环比(3010辆)增长52.29%,同比(3493辆)增长31.93%;1-9月,累计销售23695辆,同比(22688辆)增长4.44%,较1-8月累计(下降0.44%)增长近5个百分点,累计增幅由负转正。9月份我国新能源客车市场发展势头强劲。 9月:远程/中车进三甲 欧辉/金龙/中通晋级 七家企业销量“双增” 由上表可见,在7米以上新能源客车销量排名上,今年9月,宇通客车(600066.SH)销量为1102辆,拿下新能源客车市场销冠,并成为唯一一家单月销量破千的品牌;排名跃升第二的远程商用车,销量为615辆,并于7月后再一次进入销量前十;排名第三的中车电动,销量为599辆,较上月排名上升两位。其余企业中,福田(600166.SH)欧辉、厦门金龙和中通客车(000957.SZ)排名较上月分别提升一位。 在7米以上新能源客车销量表现上,今年9月,前十企业中有7家企业实现了环比与同比“双增”,即宇通客车、远程商用车、中车电动、上海申沃、福田欧辉、厦门金龙和中通客车。其中,中车电动销量同比增长470.48%,领涨行业;福田欧辉和厦门金龙也实现销量同比翻倍增长;宇通客车销量同比增长也接近8成。而远程商用车、中车电动、福田欧辉、厦门金龙和中通客车等企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