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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职工自主创业,郑州公交的做法也值得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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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缓解集团经营和资金压力,鼓励和支持职工个人进行自主创业”。近日,郑州公交发布征求意见,对集团工作满10年员工离岗创业推出支持政策。

据顶端新闻记者此前报道,该公司员工证实意见稿目前在征集阶段,面对的是基层单位和部门,目的是解决经营资金压力。

对此,不少网友指出,郑州公交此举是不是“停薪留职”或“变相裁员”。但顶端评论员发现,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出现的两次“下海潮”相比,这两次举动有明显的时代差异。该文件写明,“鼓励与支持”职工创业,选择全凭个人意愿。同时,针对的是集团工作满10年员工,其针对性相对更强。此外,该文件中强调,创业期间保留劳动关系,时间不超过2年,工龄可连续计算。创业期间停发工资、奖金等,社会保险由公司承担,住房公积金等终止或个人缴纳。若提前终止创业,可提交申请批准后提前返回工位,对职员的创业试错保护相对充分。

顶端评论员认为,若能保护老职工权益的同时,返岗道路通畅,此举不失为公交公司缓解“困境”的一次新尝试。一方面,公交公司提前征集意愿,充分倾听职工意见,制定政策既缓解了其创业后顾之忧,也一定程度上也释放了公司经营压力。

另一方面,全国公共汽车客运量从2019年的692亿人下降到2022年的353亿人,乘客数锐减,公交公司职员工作量相对下降,人才走进市场,给予了职员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促进了创业市场共同进步。

其实,早在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就要求,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允许科研人员保留职位3年离岗创业。

无论是鼓励体制内人员“下海”,还是鼓励公交公司员工创业,都是为缓解现状的一个“新途径”,社会应对其多一些包容,让他们先走走看看。各领域人才充分流动,为创业市场注入新鲜血液,也让更多年轻人参考“敢闯敢做”的精神。

编辑: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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