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浙江嘉兴市发改委关于构建氢电融合的新型能源体系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提案做出答复,其中指出:加大氢能分布式发电示范推介力度,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两化改造政策扶持作用,支持氢燃料汽车产业链上重大项目建设
原文如下: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55号提案的答复
鞠全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氢电融合的新型能源体系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氢燃料电池是能源清洁低碳绿色转型的重大战略方向,嘉兴市作为浙江省氢能产业发展首批试点城市、上海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核心城市之一,始终关注氢能产业生态建设,积极打造长三角地区氢走廊,着力打造长三角氢能先进制造业基地。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聚集氢能企业近40家,涉及制氢、提纯、储运、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加氢站建设、整车等,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全市示范车辆采购累计总数达274辆,累计运行里程1460万公里,建成加氢站9座,累计加氢量96万公斤,整体产业发展水平和示范应用程度处于全省首位、全国前列。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标准谋划示范先行。完善体制机制,成立嘉兴市氢能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定期协调、定期会商的推进机制,嘉善、港区等地配套组建氢能专班,常态化统筹推进区域内氢能工作。健全政策体系,先后发布了《嘉兴市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嘉兴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嘉兴市加氢站建设规划》《嘉兴市推动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补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支持性政策,支持以嘉善、港区等示范区为主体,积极探索技术创新、产品推广、企业培育和场景运作等,力争形成一批典型成果。
(二)积极构建供氢网络。一是加快推进加氢站基础设施供应网络,根据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需求,合理规划布局加氢站。全市已建成加氢站9座,涉及城区、城镇、园区等多种类型,为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提供支撑。将加氢站建设纳入我市能源绿保稳工程,加强每月调度推进,力争年底前再开工建设5座加氢站。二是针对加氢站现有监管缺少、标准缺乏、审批验收制度缺失的情况,结合省建设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市建设局正牵头积极推进制定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三是聚焦制储源头环节,推动华鸿新材料、嘉化能源等产氢企业在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内架设加氢站、氢燃料发电机组供气专线管道,提供氢能供应基础保障。
(三)加强技术创新驱动。一是加大科技专项支持,市科技局聚焦“135N”产业集群和高新区主导产业,针对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和层次的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分层推进,持续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建设长三角(嘉兴)氢能产业园,开发智慧化管理平台场景应用,氢能行业产业大脑成功入围全省第二批工业领域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名单。二是拓展应用场景,协调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在做好氢能公交、氢能货车的基础上,以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政策创新为支撑,着力在氢能船舶、氢能环卫、氢能叉车、分布式电站等领域求突破,打造一批氢能示范应用样本。三是加大总结推广,总结嘉化能源氢能分布式发电成功经验,开展推介活动,积极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广氢能分布式发电,搭建完成全省首个嘉兴红船基地“零碳”智慧园区高效氢储能热电联供系统,探索推动氢能发电在备用电源领域的市场应用。
(四)完善氢能消费统计。根据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制度方法规定,氢气消费是指用于工业生产消费的氢气消费量,统计部门已建立完善相应氢气生产和能源用氢数量,包括用于原材料的氢气消费。据统计,2022年全市在库规上工业企业中3家企业有工业副产氢,13家企业有氢气消费,氢气生产和回收利用包括煤制氢、天然气制氢、电解水制氢、混合气体分离制氢、石化原料制氢、工业副产氢、太阳能制氢和核能制氢。指导属地做好氢能回收消费利用的节能量审核确认,明确审核确认后的节能量可用于当地新上项目用能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围绕氢能产业培育和场景应用两大赛道,以目标为导向、产业链提升为根本、七大应用场景为依托,全力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市节能协会、氢能协会等机构组织开展研讨,推动行业绿氢标准制定工作,积极向上呼吁明细工业副产氢的绿氢定义。
二是加强氢气消费和生产的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健全重点行业氢能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加强能源领域统计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加大氢能分布式发电示范推介力度,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两化改造政策扶持作用,支持氢燃料汽车产业链上重大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嘉兴市氢能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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