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4年-2028年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委外维修维保项目的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维修维保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委外维修维保项目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常规项目,本项目维修维保工期为2024年-2028年,维修维保周期4年。内容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1、2、3号线车辆段内车辆部管理的各型号共计25台起重机械的定期维修维保(三月检、半年检、年检)及临时故障抢修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号线西兆通车辆段(2024.9-2028.8)5台起重机械的定期维修维保及临时故障抢修服务(不含材料费);
2号线嘉华车辆段(2024.9-2028.8)11台起重机械的定期维修维保及临时故障抢修服务(不含材料费);
3号线北乐乡车辆段(2024.9-2028.8)9台起重机械的定期维修维保及临时故障抢修服务(不含材料费)。
(二)定期检验
(1)维修维保单位负责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手续(含定期检验所需相关费用)的办理工作,需要定期检验的起重机械能够通过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的定期检验,对定期检验问题负责处理。
(2)定期检验手续办理不单独计价,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2招标范围:
维修维保单位派出维修维保人员按照招标人的检修规程,上门对起重机械及其附属设备进行维保维修服务,确保起重机械能正常使用。维修维保单位做好每台起重机械的维修维保记录等工作,如实反应检查结果,及时将维修保养记录签字盖章后交招标人留存,对于招标人对设备的使用和日常保养、月度保养提供合理的建议。
在维保过程中维修维保单位自带所需的专用工具。
2.3服务期限:本项目从2024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2.5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西兆通车辆段、嘉华车辆段、北乐乡车辆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
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桥式起重机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起重机械委外维修维保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业绩合同中如不体现金额,则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或发票,金额以业主证明或发票中的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2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开标现场查询),将否决其投标;
3.1.3 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 20 日09:00至2024年05月 24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 12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的评审方式。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应分别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须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扬
联系电话:0311-66521179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商业办公楼7层
联系人:姜树和、胡亚军
联系电话:0311-80682006
账号:040230620930104579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红旗支行
财务联系电话:0311-80682006
电子邮件:zjazb20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