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YSSG-202405-H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市大邑县蜀通公交有限公司采购30台5.9米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00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市大邑 “县蜀通公交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购买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辆及生产辅助用车,其中30台5.9米纯电动新能源公 交车和4台生产辅助用车,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市大邑县蜀通公交有限公司采购30台5.9米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市大邑县蜀通公交有限公司采购30台5.9米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证明材料要求为:若为企业法人的,须提 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的,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若为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未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 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并且在前三年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 出现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况。本项证明材料要求为:提供针对本 项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1.3投标人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项证明材料要求为:提供2023年度的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或提供2023年度的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或如投标人注 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针对本项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事业单位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也可 仅提供针对本项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证明材料要求为: 提供针对本项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 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1.5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以报名先后 顺序,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经销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参与本项目 投标如生产厂家投标,则不能再授权经销商参与此次投标,提供经销商授权书(加盖投标 人公章)。
3.1.6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2获取招标文件:将以下资料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须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联系电话、邮箱);(3)营业执照复印件。4.3本项目招标文件 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09时3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712879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