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发改投批[2022]133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现对白云二线下穿机场路隧道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白云二线下穿机场路隧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代码:2018-440111-48-01-828866
二、招标单位: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梅工 联系电话: 020-8315575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20-26层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20-86179068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四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020-83851835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路686号三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监督电话: 020-3818005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17楼(建设管理处)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道白云二线与机场路交叉口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白云二线和机场路的交叉点,节点新增白云二线东西向(双向4车道)下沉式隧道以及地面灯控交叉口,路线呈西东走向,西顺接白云二线项目(棠新路-机场路),下穿机场路,东接齐富路,并对白云二线约770米升级改造。其中隧道全长580米(暗埋段长度225米,敞口段长度355米);其中约58.5m为隧道顶管段,约49m隧道范围需与地铁12号线新市墟站暗埋结构合建,约250m隧道范围需预留地铁12号线区间段实施空间),主线双向四车道,辅道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属于城市主干道,红线标准段宽50m,主线隧道设计时速50千米/小时,地面辅道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及施工、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安全文明措施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19194.5220万元。
六、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5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6月25日00 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09时3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15日09时3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流程。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自 2019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注: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
(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
(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库内/平台内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入库公示(公示7天),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招标;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的,投标人需提供信息库相关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库相关网页截图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0-26层
电话:020-83155816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在交易平台登记注册的,应向招标人线下递交书面材料。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十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http://zbtb.gd.gov.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zmtr.com)、城轨采购网(https://www.mtrmart.com)上发布。
十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按《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执行):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