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上海轨道交通6、8号线区间动力照明改造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包含两个包件:
包件一:2024年上海轨道交通6、8号线区间动力照明改造项目;
包件二:2024年上海轨道交通6、8号线区间动力照明改造项目危废处置及回收。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包件一:2024年上海轨道交通6、8号线区间动力照明改造项目
(1)本项目涵盖上海轨道交通6和8号线区间灯具、区间照明分箱至灯具的线缆、区间照明配电分箱和区间检修箱等设备整改、改造和安装。
(2)目前6、8 号线区间照明灯具普遍采用设计寿命较低的荧光灯、金卤灯等,照明灯具产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低功耗、长寿命的 LED 照明灯具技术已非常成熟、可靠,成套 LED 照明灯具设计寿命可达 50000 小时以上。本次改造拟全面采用高效LED 照明灯具,替换区间现有灯具,实现照明灯具设计寿命的延伸;区间应急照明分箱至灯具的线缆替换成全新的线缆并穿热镀锌钢管敷设,区间一般照明分箱至灯具的线缆替换成全新的铠装电缆并沿既有电缆支架敷设;将现有区间低压配电箱整体拆除,以全新成套设备代替,以确保区间设备的安全可靠供电,消除重大隐患。
1)拆除6、8号线原区间(含岔区)灯具、线管、区间照明配电分箱和检修箱;
2)对6号线58个区间(含岔区)照明分箱至灯具的线缆、区间照明配电分箱、检修箱和灯具进行更换安装;
3)对8号线62个区间(含岔区)照明分箱至灯具的线缆、区间照明配电分箱、检修箱和灯具进行更换安装;
4)旧线缆、区间照明配电分箱、检修箱和灯具的处置。
包件二:2024年上海轨道交通6、8号线区间动力照明改造项目危废处置及回收
对本次6、8号线区间动力照明改造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处置,并提供收集、存储、利用和处置所有单位接收单位信息,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去向,确保信息完整、准确、真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主要包括:
1)危废处置:对6号线(东方体育中心站~港城路站)、8号线(市光路站~沈杜公路站)的节能灯、金卤灯等废旧物资进行危废处置;
2)回收:对6号线(东方体育中心站~港城路站)、8号线(市光路站~沈杜公路站)镀锌钢管、电线、不锈钢配电箱等废旧物资进行回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及其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
(2)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3)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6)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特别说明:
1)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2)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6)的所有内容。
3)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须提供1份与平台报名资料一致的书面报名资料至招标代理处。
4.2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4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6时00分(具体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6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肆拾万 元整,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09时30分整。
6.2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老沪闵路1号梅陇基地6号楼1楼3号会议室。
6.3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4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5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6.6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63189188-603303,邮箱:232811902@qq.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北路288号
联 系 人:瞿瑞纹
电 话:63189188
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徐汇区虹梅路2007号7号楼3楼
联 系 人:楼琼
电 话:1306179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