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APP和NCCC系统冗余建设项目已由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2024年第13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2024年第13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2.2 招标范围: 成都地铁APP和NCCC冗余系统开发、集成及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调研、业务分析、标准管理建议、专项研究、深化设计、采购安装、运输仓储、调试检验、接口互联、开通服务、维护服务、培训服务、新线接入、功能优化、功能完善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3 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 暂定 10 个月,暂定自2024年10月29日(含当日)起,暂定至 2025年8月28日(含当日)止,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 1 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2 业绩要求: 近5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1 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1个已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包含智慧票务系统的轨道交通行业AFC系统采购/集成项目或具有1个已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的包含乘车功能的轨道交通APP系统开发集成项目(注:智慧票务系统指具有移动支付、网络购票、二维码过闸或生物识别过闸功能的中央/线网系统平台,乘车功能指二维码过闸或生物识别过闸)业绩。 注: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可为其分公司)出具,前述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 (2)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 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无。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9 月 12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10 月 11 日00时00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登录入口”中的“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技术支持电话:028-86955567。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和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
邮编:610051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61638621
传真:028-6163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