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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车辆基地非标工艺设备项目SRT7-6-3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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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车辆基地非标工艺设备项目SRT7-6-3标(重新招标)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17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及融资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苏州市;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所属地区:姑苏区

(2)工程规模:7号线工程由莫阳站至红庄站,线路长约29.6km,全地下敷设,全线设站25座(不含红庄站),其中换乘站8座(不含红庄站),平均站间距约1.18km。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3)合同工期:2022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24日

(4)上述内容仅供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参考使用。

(5)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SRT7-6-3标 7号线工程车辆基地非标工艺设备3标 6100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申请1个标段,但一家单位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方应是工程车辆制造企业,自2013年8月至今(以已开通运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已开通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总包销售业绩合同(业绩以合同和已开通运营的用户证明为准),投标方所投的总包销售业绩中应包含本项目主要设备(内燃机车、蓄电池轨道车、接触网维修作业车、轨道检测车)中的任一设备,且为该设备的制造商。

(4)投标产品(品牌)业绩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如有):/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8)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同一标段;

(9)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时,招标失败;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6月14日下午15:00至2022年6月20日下午17:00止,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2022/6/29上午09:00至2022/6/29上午09:30: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审室(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4楼,具体资审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四楼大屏幕)递交预审材料(含原件), 最终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资审材料的单位为准。

注:请投标人在将资审材料递交前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4.45.174/TPBidder/login.aspx)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及CA激活相关注意事项》。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如供应商注册中有何疑问,请咨询:0512-69899999转9104。

七、其它明确事项

(1)项目概况

苏州轨道交通7号线整体呈南北走向,连接了相城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等多个城市中心,全线与多条线路换乘,是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的骨干线路;串联高铁苏州北站、高铁新城、相城区核心区、园区湖西核心区、娄葑、吴中区中心、越溪、吴中太湖新城等重要功能中心和枢纽地区,是古城东侧重要的南北客流通道,强化了湖西核心区(CBD)与高铁新城、太湖新城与之间的联系,也是高铁苏州北站客流的重要集散线路。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远期全长约53km,分为北段、南段及原4号线支线三部分。

本次设计研究范围为7号线实施段(莫阳~红庄)长约29.6km,全地下敷设,全线设站25座(不含红庄站),其中换乘站8座(不含红庄站),平均站间距1175.2m,最大站间距1988.847m(尹中路南站~澄湖东路站),最小站间距696.066m(春申湖东路~相城行政中心北站)。

(2)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专用文本格式从本公告发布媒介网站下载);

(二)附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合同和已开通运营的用户证明);

4)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5)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6)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3)本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原件核查不采用现场面对面核对方式,投标人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所需核查的相关原件,原件请单独装袋,袋内需附原件清单,资格预审结束后即通知退回。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原件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提供合同和已开通运营的用户证明);

4)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5)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4)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1〕208号)。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9)友情提示: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后将会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活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18.4.45.172:8086/”、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上发布
九、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高宝英、周蕾

传真:0512-65160659

电话:18915418618、0512-65160650、025-84795957

E-Mail:zhoulei@jocite.com

十、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蒋世宇

传真:/

电话:0512-69899101

十一、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6/14

编辑:卓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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