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沙湾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购置车辆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贷款)715.12 万元,招标人为沙湾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小轿车 14 辆,中型轿车 23 辆,商务车 5 辆,车辆类型均为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包括采购货物的运输、供货、调试、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沙湾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购置车辆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沙湾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购置车辆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03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7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请各潜在投标人携带以上资料到沙湾市广场西路 16 号获取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均可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24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898 号万科中央公园 S6 栋 5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24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898 号万科中央公园 S6 栋 5 层
七、其他
1、最高限价:7151200 元。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7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工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湾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湾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沙湾市
联 系 人:郭总
电 话:1529991644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 898 号万科中央公园 S6 栋 5 层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15199586230
电子邮件: 1682380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