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检修平台及架修车间员工通道施工项目已由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苏州审批备〔202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_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_,招标代理机构为______/___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000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定额工期
(日历天) |
招标工期
(日历天) |
苏州市轨道交通1、2号线检修平台及架修车间员工通道施工项目 |
在天平车辆段周月检库L15、L17、L18、L19道加装单侧中平台,列检库L29B、L30B、L31B道加装双侧中平台,L27B、L28B股道之间增加2处受电弓登顶平台及防护护栏。在太平车辆段L17道加装单侧中平台。将天平车辆段联合车库22-25轴/J-N轴区域的空调检修间、104室改造成车间展览区及员工通道,同时将103室改造成车间调度室,将2M16室改造成女厕。 |
889.18 |
– |
365 |
2.4其他:____/_____。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R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7年__1__月 1 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以下①、②工程之一,且单笔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①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停车场内的三层或双层作业平台施工业绩;②含有钢结构的建筑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需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或完工验收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苏承揽业务须按苏住建建[2018]14文执行,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 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7家,重发公告;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含)时,全部入围。
£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 6 月 21 日 9 时 30 分至2022年 6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 7 月 7 日 13 时 30 分。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二)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招标人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上报监管部门。
(三)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参建企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1〕208号)。
(四)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预审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六)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zyjy.com.cn:8086/”、苏州轨道交通网“http://www.sz-mtr.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
联 系 人: 汶雪 联 系 人:
电 话: 0512-69899999-9975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zhaobiaobu@sz-mtr.com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