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 1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轨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建设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为兴庄路站(不含)至骆驼北站,主要经过镇海新城南区、江北庄桥片区、镇海新城北区,所经道路依次为规划清泉路、规划锦堂路和慈海南路(G329)。线路全长约9.038km(左线9.059km,右线9.038km),均为地下线,设站5座,其中换乘站2座,最大站间距3676.139m,为华业街站至客运北站,最小站间距833.010m,为兴海南路站至华业街站,平均站间距1807.6m。线路北端设置朝阳村停车场一座。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项目估价:本标段约12200万元。
2.4计划工期:235日历天(2023年2月8日—2023年9月30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5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2.6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轨道工程【兴庄路站(不含)~骆驼北站的正线、配线和朝阳村停车场部分出入线】的施工。
(1)正线:左/右DK29+283.300~左/右DK38+303.200;
(2)配线:客运北站、骆驼北站设置的渡线;
(3)朝阳村停车场出入线:R(C)DK0+000.000~R(C)DK0+265;
(4)外漕村北明挖段、东明挖段与远期线路接轨工程(不含远期拆解);
(5)兴庄路站后封堵墙的破除。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本条第3.1、3.4款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其他要求:
3.4.1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阅《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袁钢辉
电 话: 0574-83883673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王锦、王宇、屠世侠
电 话:0574-88353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