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嘉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
标项 货物名称 采购数量 预算金额
一 车用蓄电池 电瓶型号50AH 10只 41.31万元 电瓶型号60AH(55D23) 10只 电瓶型号70AH (80D26) 10只 电瓶型号90AH 60只 电瓶型号100AH 30只 电瓶型号105AH 50只 电瓶型号120AH 250只 电瓶型号150AH 10只 电瓶型号165AH 5只 电瓶型号180AH 5只 电瓶型号200AH 200只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授权的区域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和专业技术服务;
5、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合同期限:
车用蓄电池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2023年 2月 16 日至2023年2 月 21 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止)。请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如代理(经销)商报名的还需提供厂家唯一授权书及报名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407197701@qq.com),并在介绍信上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资料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或将上述资料直接送达至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嘉兴市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
2、招标文件的获取: 至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嘉兴市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领取,或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联系电话:0573-83705026)采用邮寄的方式获取,工本费3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投标人的选择,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网银、电汇。
3、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可将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在2023年 2月 23 日 14 时 30 分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至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招投标室)。具体交接经办人:钱女士,电话:13511299679)。采用邮寄方式的,需确保在规定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未按时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邮寄送达的单独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开评标期间授权代表电话应保持畅通,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2 月 23日 14:30 时整。
开标地点: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126室(嘉兴市南湖大道902号)。投标人不必派代表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九、招标公告发布于:
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和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jxjtjt.cn/)上发布。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嘉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3-82063636
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0573-83705026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