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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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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发改审批【2019】123号),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ACC系统扩容及MLC系统、ITP系统二期建设。其中6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包括控制中心模拟测试系统、车辆段维修培训系统、全线22座车站的车站计算机系统、车站售检票终端设备、网络设备、电源设备和车票等。ACC系统扩容及MLC系统包括既有ACC系统扩容、MLC主中心、副中心建设等。ITP系统二期工程包括IITP二期主中心、副中心建设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2供货期:投标方根据工程的工期要求及供货要求统筹安排,按照工程里程碑节点合理安排工期。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3月30 日。

2.5 本工程国产化率不低于70%。

2.6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8720.22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自动售检票系统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

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具有1个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或总承包的供货业绩;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管理经验,具备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具有1个自动售检票系统集成采购或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2020年-2022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满足3.2要求,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拟派。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满足3.4-3.8要求。

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联合体身份信息关联。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2020-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6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22日16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 系 人:尹晨

联系电话:0431-84336156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

联 系 人:张晖

电 话:010-81168444、0431-8851357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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