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保险经纪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保险经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起自玉村南路站终至东垣东路站,线路全长约22.432km,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在仓丰路留村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南王站与在建3号线换乘,在建华南大街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在北宋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保险经纪项目为此工程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配合投保人确定合理的投保范围包括不限于投保金额、保险费率等投保内容,同时协助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协助投保人遴选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以及协助办理保险索赔事宜等。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120万元。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保险合同期限结束时止。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经纪公司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或保险中介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含保险经纪业务)。
3.2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提供保证金存款协议扫描件或职业责任保险凭证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3月16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梁晨
联系电话:0311-6652067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
联系电话:18059096610
电子邮件:8504097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