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兰州新区新能源公共停车场(2号)建设项目、兰州新区公交充电站(一期)建设项目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
SZGJ-2023-02 |
招标人: |
兰州新区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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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其他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
监督机构: |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715.000000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以保函方式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招标方案说明: |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E6200000600037067001001
标段合同估算价:2715.000000万元
标段招标类别:施工
标段名称:E6200000600037067001001兰州新区新能源公共停车场(2号)建设项目、兰州新区公交充电站(一期)建设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要求申请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的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如非项目负责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 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均不得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8.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 2019-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0. 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 申请人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认。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并且请投标人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式三份(交表地址(可邮寄):兰州市兰州新区武夷山路1169号兰州新区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转宏,联系电话:19893113531, 1329840120@qq.com ),由招标人统一备案后提交评标委员会。
12 .省外企业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1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标段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