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 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人民政府 以 铁总发改函【2018】35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1】00067批准,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铁路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铁路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位于江苏省苏南地区,线路自南京南(不含)至太仓(含)段,正线278.53公里。全线设南京南、句容、金坛、武进、江阴、张家港、常熟、太仓8个车站,设置高新园、陆渡2个线路所。本次拟对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张家港段实施隔声窗施工。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设2个标段,即ZJGGSC-SG01、ZJGGSC-SG02标段;
ZJGGSC-SG01标段招标范围为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张家港段经开区(杨舍镇)两侧民居(内含27层的安置房小区,高度为87.42米)隔声窗设施的制造、运输、安装及其缺陷修复等工作,包括拆除原窗户设施、民居隔声窗现场测量、隔声窗设施安装以及完成后对窗框窗台的恢复及相关建筑垃圾清运、安装协调事宜等工作。
ZJGGSC-SG02标段招标范围为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张家港段后塍街道、南丰镇、高新区(塘桥镇)、凤凰镇两侧民居隔声窗设施的制造、运输、安装及其缺陷修复等工作,包括拆除原窗户设施、民居隔声窗现场测量、隔声窗设施安装以及完成后对窗框窗台的恢复及相关建筑垃圾清运、安装协调事宜等工作。
(3)计划工期
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所有隔声窗的现场安装并通过隔声窗工程的验收和环保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
ZJGGSC-SG01标段: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ZJGGSC-SG02标段: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若投标人业绩为总承包项目,则隔声窗部分的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4)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④⑤⑥要求:
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施工类)评价中被评定为B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施工单位)结果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③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④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同时满足①②③④要求:
①ZJGGSC-SG01标段: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ZJGGSC-SG02标段: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④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修改表》10.7款规定的原则认定。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三个月指2023年01月~2023年03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铁路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张家港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
联 系 人:李康
电 话:0512-56901850
招标代理: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102B室
联 系 人:王建(15380516451)、石莉珍、苏怡娜
电 话:0512-85555117
E-mail:szfhgczx@126.com
8.其他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3年04月21日17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2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2日14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2日14时3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8楼开标室【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应标段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0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本项目ZJGGSC-SG01最高投标限价(大写)叁仟捌佰壹拾柒万伍仟元整(¥38175000.00);ZJGGSC-SG02最高投标限价(大写)贰仟肆佰肆拾陆万伍仟元整(¥24465000.00)。
(5)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6)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7)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分别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
(9)本工程由张家港市铁路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招标,由张家港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出资。施工合同由张家港市铁路建设服务中心、张家港市铁路建设指挥部、中标人三方共同签订。
2023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