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G2023-1995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4日 0时0分~2023年5月17日 9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1标:否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2标:否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3标:否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4标:否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1标:否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2标:否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3标:否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4标: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1标:10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2标:10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3标:10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4标:10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1标:10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2标:10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3标:10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4标:1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1标:3400.2127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2标:2283.292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3标:4267.9387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4标:1682.9052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1标:3887.8895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2标:3299.5081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3标:4311.3961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4标:2184.8496
投标人资格条件: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1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且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拟担任本工程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广州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2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且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拟担任本工程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广州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3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且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拟担任本工程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广州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4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且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拟担任本工程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广州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1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且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拟担任本工程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广州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2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且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拟担任本工程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广州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3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且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拟担任本工程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广州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4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所需投标人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且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承诺项目总监代表与已中标的广州地铁工程项目(子单位工程已验收的项目除外)及前批次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总监代表不重复,须提供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拟担任本工程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⑥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广州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1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2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3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4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1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2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3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土建监理服务项目4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7日 9时30分 – 2023年5月17日 11时30分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4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17日 9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17日 9时15分 – 2023年5月17日 9时3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包工
联系方式:020-83155964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欧宇旻、严梁立、朱娇娇
代理联系方式:020-8354170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处
监督电话:020-87593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