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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白鹤客车出租公司零星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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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2023)第041号

项目名称:厦门市白鹤客车出租公司零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及要求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厦门市白鹤客车出租公司零星工程项目 1批 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两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报价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提供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报价人税务登记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谈判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说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检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或成交资格被取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至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5栋19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获取(18950147630微信同号)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5栋19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软件园三期F05栋1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白鹤客车出租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洪莲西路31号

联系方式:李工138604954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F05栋19楼

联系方式:倪工0592-5598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工

电话:18950147630

编辑: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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