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Z(F)-A23116(GK)
项目名称:继续教育学院9座以上客车服务
预算金额:2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一 |
接送机站 |
2 |
年 |
详见采购需求 |
800 |
800 |
二 |
上下课接送及现场教学服务 |
2 |
年 |
详见采购需求 |
1800 |
18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客运),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9日 至2023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
方式: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联系方式:0571-87666112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6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代表非必须到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人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逾期送达”。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具体要求如下:
(1)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叶鲁茂)收,电话:0571-8766611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1@qszb.net,以便查收)。
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2)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投标人应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投标人代表不在开标现场的,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名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评审现场如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等,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1@qszb.net)向投标人发送澄清、说明等通知,并要求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以邮件形式作出澄清、说明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
地址: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凯旋路268号)
联系方式:周翔,13777868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联系方式:陈宵、叶鲁茂,0571-8766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翔
电话:13777868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