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鄞州区JS-07-h1a地块(姜山镇区)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205-330212-04-01-20015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轨道和美姜来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3556万元,工程概算17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70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0181.64㎡,总建筑面积约29709.70㎡,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25454.10㎡。项目建设内容为南北两栋租赁式住宅建筑,采用开放式社区设计,底层两层为社区型商业,二层设置连廊与轻轨出站口接驳,建设地点:姜山镇。
2.2招标范围:鄞州区JS-07-h1a地块(姜山镇区)项目土建(含桩基、围护、主体结构)、安装、精装修(含标识标牌)、附属工程、智能化、电梯、电力、燃气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2.3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同施工工期要求。
2.4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控制目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登录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
(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21日9时30分。
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王佳、范少亮
电话:0574-8908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