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王站—火炬广场站(除北国商城站)2023-2024年保洁服务委外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王站—火炬广场站(除北国商城站)2023-2024年保洁服务委外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王站-火炬广场站(除北国商城站)2023-2024年保洁服务委外项目》共设车站16座车站,均为地下车站;设置变电所2处,和平医院主变电所、海世界主变电所,均在1号线一期工程沿线处。
本项目范围:西王站、时光街站、长城桥站、和平医院站、烈士陵园站、新百广场站、解放广场站、平安大街站、博物院站、体育场站、北宋站、谈固站、朝晖桥站、白佛站、留村站、火炬广场站,和平医院主变电所、海世界变电所。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车站(含站内、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及保护区管理范围、设备房间及相应的站台轨行区)、主变电所、折返列车日常保洁,区间风亭保洁,空调滤网拆洗,屏蔽门清洁,隧道冲洗,除“四害”服务,空气消毒,疫情期间消毒消杀工作,垃圾处理,杂草清除,污水提升系统清理,排污系统堵塞清掏等保洁服务;废旧劳动防护用品处理等保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为11个月,实际服务时间节点(进场和退场时间)及保洁各岗位配置数量以乙方接到甲方按实际情况下达任务书为准。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的机场或车站或轨道交通或商场或医院或学校或工业厂房或公益性场馆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保洁服务或物业管理(含保洁)服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注:1、若签约合同价为合同服务期内的合同总价,则业绩金额按签订的合同总价计。2、若签约合同价为合同服务期内每年或每月或每年/㎡或每月/㎡等形式的服务费综合单价,则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计算方式或计算原则计算出合同总价作为最终认定的业绩合同金额;业绩金额的计算方式需在投标文件格式“(四)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中详细说明。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09:00至2023年11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王韶立
联系电话:0311-665206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齐婧、杜康、赵颜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311-665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