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采购类别: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三、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本项目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联系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520号铁汇发展中心T4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仅作为获取采购文件使用,不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1)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12月7日14: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86号地铁大厦402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样品的递交方式:/。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或投标单位现场递交的方式送达。邮寄送达地址: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86号地铁大厦618室运营分公司纪检监察部),接收人:陈工,13336612849。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981743359@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对开标现场无异议。供应商需在文件中填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xsmtr.com/和e车网:www.ecrrc.com。
十、采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获取采购文件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获取采购文件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15024384393;数据电文接收邮箱:849229008@qq.com。质疑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纪检监察部;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75-88161018(手机:13336612849)。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75-88161106。
2.采购代理机构: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潘工,陈工,联系电话:15024384393,15355001009。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