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7号线、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采购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轨道交通6 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2〕389 号批准建设,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1〕256 号批准建设,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1〕249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为东西方向的市区线,线路西起宁波西枢纽站,经古林、集士港、高桥、三江口、高新区,最终达到北仑小港,全长39.6km,均为地下线。6号线一期工程设站24座,其中换乘站13座。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是南北方向的市区线,线路南起东钱湖地区,穿越邱隘镇、东部新城、老外滩、湾头、庄桥、镇海新城,最终到达俞范组团。线路全长约39.5km,全部为地下线,设站25座,其中换乘站11座。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总体呈东南—西北走向,线路东南起于鄞州区姜村,西北止于江北区江北大道,全长23.3km,全部为地下线型式敷设。8号线一期工程设站19座,其中换乘站9座。
2.3 招标范围:
Ⅰ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设备(含直流照明柜、区间照明箱、区间检修箱)供货及相关服务。
Ⅱ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配电箱(柜)设备(含直流照明柜、区间照明箱、区间检修箱)供货及相关服务。
Ⅲ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配电箱(柜)设备(含直流照明柜、区间照明箱、区间检修箱)供货及相关服务。
2.4 交货期:21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3月1日,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2.6 标段划分:3个标段。Ⅰ标段估算价5000万元,Ⅱ标段估算价5130万元,Ⅲ标段估算价3850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Ⅰ标段 6 号线一期配电箱 (柜)
投标人须配电箱(柜)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Ⅱ标段 7号线配电箱 (柜)
投标人须配电箱(柜)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Ⅲ标段8 号线一期配电箱(柜)
投标人须配电箱(柜)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无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董梦超
联系电话:0574-891601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
联 系 人:陈华、章柯 、张硕 、林朝阳
联系电话:15024491660
电子邮件:10277731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