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及2号线一期增加视频存储容量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洛阳市。
2、规模:计划结合既有1、2号线视频监视系统(下文简称CCTV系统)架构基础,在各站点存储余量的基础上新增系统存储主机及存储硬盘,新增设备须与既有设备保持兼容性,同时接入1、2号线CCTV系统网络实现视频数据互通及视频管理,以达到1、2号线运营管理区域摄像机存储扩容至90天容量的要求。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4、招标范围: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及2号线一期工程CCTV系统视频存储扩容及其附属设备改造。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质量保证期:自项目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不低于3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1年02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4、信用要求:
4.1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ly.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4.2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完成时间在2019年0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9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视频监视(监控)系统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
(2)本项目所提及的城市轨道交通限于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1月06日至2024年01月12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9时5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朝南刘富村车辆段
联系人:庞女士
电话:0379-86003024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豆先生 崔女士 李先生
电话:0371-88886156
监管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轨道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39079
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