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2024年—2027年运营期结构变形监测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贴。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2项目概况: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约24.5千米,其中隧道结构约23千米,高架线约1.5千米。共设车站19座,分别为:红山站、谷水站、秦岭路站、武汉路站、长安路站、上海市场站、牡丹广场站、七里河站、王城公园站、解放路站、周王城广场站、应天门站、丽景门站、青年宫站、夹马营站、启明南路站、塔湾站、史家湾站、杨湾站,其中1座为高架站(红山站),其余18座为地下站,设红山车辆段和瀍东停车场各一座,牡丹广场主变电站和丽景门主变电站各一座;出入段线约1.7千米,出入场线约1.9千米。车站多采用明挖法施工,区间多采用盾构法施工。本项目预算金额约292.44万元。
2.3招标范围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地铁结构的变形监测。线路全长约24.5千米,其中隧道结构约23千米,高架线约1.5千米。共设19座车站,其中1座为高架车站,其余18座为地下车站,设红山车辆段和瀍东停车场各一座,牡丹广场主变电站和丽景门主变电站各一座;出入段线约1.7千米,出入场线约1.9千米,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服务周期:36个月。从2024年3月28日开始至2027年3月27日止,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自然资源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内容)。
3.3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测量或地质或岩土或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系列工程师(含)以上级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3.5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1年3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6信用要求:
(1)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ly.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网站中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运营期结构监测类项目。
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所提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体现项目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体现项目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2月20日至2024年02月26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朝南刘富村车辆段
联 系 人:庞女士
电 话:0379-86003024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朱先生
电 话:18625799936
监管部门: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39079
2024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