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第二阶段及三期工程车辆(含牵引)咨询及监造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第二阶段及三期工程车辆(含牵引)咨询及监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是线网中的东西向骨干线,线路西起鹿泉区上庄镇,北至正定南牛镇,全长40km,共设车站30座。1号线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西王至洨河大道段,于2017年6月26日建成通车试运营;二期工程向北延伸至东洋,第一阶段洨河大道站至福泽站(含)于2019年6月26日建成通车试运营,第二阶段福泽站(不含)至南牛停车场;三期工程向西延伸至上庄镇。
本次项目范围为1号线二期第二阶段及1号线三期工程,其中: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第二阶段起点福泽站,北至南牛停车场了,线路全长3.10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2座,在线路北端设南牛停车场1座,平均站间距约km,配属列车2列/12辆;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是1号线一期工程西延线,线路东起一期工程起点西王站(不含),南至槐安路站,沿中山西路、京赞路敷设,线路全长约3.77km,均为地下线,共设地下车站2座,平均站间距约1.88km,配属列车7列/42辆。以上两段工程共计配属列车9列/54辆,车型选择都为接触网供电制式A型车,4动2拖6编组。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第二阶段及1号线三期工程车辆项目咨询及车辆国产设备的生产、组装、联调、检验、验收等全过程的设备监造,进口设备的安装监造服务。
咨询及监造服务的提供方应派常驻人员在业主所在地和生产现场对车辆及牵引系统的设计、生产、调试、产品质量、项目进度和款项的支付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及监造工作,并承担重要责任。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第二阶段及1号线三期工程全部车辆质保期结束。
2.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万元人民币的地铁车辆的项目咨询(含监造服务)或地铁车辆监造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如无法体现上述要求,还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
3.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人事部门颁发的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设备监理行业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件扫描件)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5.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5.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日09:00至2024年3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t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吴杉
联系电话:0311-665206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杜康、赵颜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311-665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