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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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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2]15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为线网中“L”型辅助线,与 5 号线相扣成环。本线填补了南部、东部片区轨道交通线网的空缺,完善了轨道线网的层次,满足了迫切构建环线体系的需要。4 号线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南、东部片区,全部为地下线,主要串联西南教育生活片区、南二环和南三环之间高密度居住区、建华大街沿线密集居住区、高营大街沿线密集居住区、万达广场、建华城市广场商圈等客流集散点。 4 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2.432km,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6座,平均站间距约1163.3m。最大站间距为1903.883m,为建设南大街站-南焦枢纽站,最小站间距为551.973m,为和平路站-光华路站。 本工程车辆采用B型车,初、近、远期高峰6辆编组,平峰4辆/6辆编组混跑。最高时速80km/h,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受电。一期工程设西岗头车辆段,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系统设备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4号线工程(含0CC)的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站台门系统、自动扶梯及电梯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安防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信息系统、车辆段工艺设备等系统的设备选型阶段、设备采购招标、合同谈判、设计联络、设备制造(监造)阶段、设备安装施工(或安装督导)、与单系统调试阶段、联调阶段(配合动联调单位开展动调、联调工作)、试运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结束为止的全过程的监理。资料管理规程(机电设备篇)修编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2监理服务期限:(1)系统设备的设备选型调研、招标采购、设计阶段、设备制造(监造)阶段、设备安装施工(或督导)与单系统调试阶段、各系统间联调阶段、验收、试运行、试运营、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直至协助及配合本工程的结算、政府验收等工作结束。(2)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安装、调试、验收阶段及其试运行、保修阶段。(3)接口管理:接口管理贯穿于前期准备阶段、各系统产品设计、设计联络阶段、设备制造(监造)阶段、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间联调阶段。

2.2.3质量标准: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本工程服务合同等的要求,实施监理服务工作。

2.2.4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3.1.1.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之一:(1)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

3.1.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4.2投标人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1.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4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采用“双盲”评审。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吴杉,0311-66520676;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贾旭,0311-69052028。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1 09:00至2024-03-26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吴杉 联系人: 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贾旭
电话: 0311-66520676 电话: 0311-69052028
传真: . 传真: 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rhj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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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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