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土建施工22合同段(河北段)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基础〔2022 ] 1380号、京发改(审)〔2022]24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三河市捷安畅达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40%,银行贷款6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河北省三河市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为30万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60000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592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业绩 。(2)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下述 2 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如果采用同样的主要生产资源申请多个合同段时,最多可以获得其中二个合同段的投标资格;如果以同样的主要生产资源参加多个合同段的投标时,最多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备注:本次同批发布招标公告且同时施工的 2 个合同段,包括: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土建施工21、22合同段(河北段)。主要生产资源指拟投入本合同段的管理人员(详见第二章附表四《人员资历要求表》)和主要设备等。)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本项目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4 年 03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3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在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_____/_____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___日内寄送。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3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07室) (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三河市捷安畅达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河北省三河市鼎盛西大街31号 |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 |
联 系 人: 王先生 |
联 系 人: 张静 |
电 话: / |
电 话: 13661138013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bjjyzbb@163.com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 03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