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运营集团2024年控制中心、5、6、9、10号线及枢纽蓄电池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1268.77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运营集团2024年控制中心、5、6、9、10号线及枢纽蓄电池采购项目,采购物品主要包括蓄电池等物资,投标人中标后
与招标人签订固定单价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运营集团2024年控制中心、5、6、9、10号线及枢纽蓄电池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运营集团2024年控制中心、5、6、9、10号线及枢纽蓄电池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正品承诺函(承诺函内容: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提供的物资均为正品,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正品合格证书,且来源正规,不含美光公司产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文件采用电邮方式,投标人于2024年3月21日到2024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报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zhaobiao2305@163.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招标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投标人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招标人联系电话:022-85635511;联系人:张先生。具体获取时间、地点以邮件及电话通知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与水上公园西路交叉路口(天津市司法局对面),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投标人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U盘密封递交(具体递交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以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要求为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要求为准。
七、其他
1、招标范围:运营集团2024年控制中心、5、6、9、10号线及枢纽蓄电池采购项目,采购物品主要包括蓄电池等物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计划交货期及质保期:交货期为甲方下发订单之日起60日内将该批次全部物资完成交货。质保期为本批次产品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年。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21日到2024年3月27日
4、领取招标文件:
文件采用电邮方式,投标人于2024年3月21日到2024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报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zhaobiao2305@163.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招标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投标人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
招标人联系电话:022-85635511;联系人:张先生。
5、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6、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官网(www.tjgdjt.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地铁 10 号线梨园头车辆段综合楼 B504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2-85635511
电子邮件:zhaobiao23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