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岱山中路北延项目涉宁马线西善桥站地铁保护区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4007
项目名称:岱山中路北延项目涉宁马线西善桥站地铁保护区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5万元,超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次涉铁监测为岱山中路北延项目涉宁马线西善桥站地铁保护区监测项目。该工程上跨铁路处桥梁整体横断面总宽 40m,桩基础距离宁马城际为5.7米。则监测等级为一级。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6个月
(1)施工监测的起始条件桩基工程开始施工前采取监测点初始值,桩基工程开始打桩时按照相应频率开展各项监测项目及巡查工作。
(2)施工监测的结束条件
1)附属工程结束时可结束铁路的监测工作。
2)工后稳定期监测:当最后 100d沉降速率小于0.01mm/d~0.04mm/d时,认为周边环境基本稳定,可申请停止监测。在停止监测前,应向监理、采购人单位上报停止监测报告,经其同意后方可停止监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的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或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3室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1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单位符合条件的,采购人组织现场勘查、介绍基本情况和咨询。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3、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雨花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南路2号
联系方式:业务电话025-52883515;监督电话025-52883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1513室
联系方式:025-58556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025-58556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