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和季度安全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4月25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C00214
项目名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和季度安全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和季度安全咨询服务 |
2,000,000.00元 |
1 |
项 |
本次项目包括重庆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和重庆市轨道交通季度安全咨询两个部分。 |
最高限价总计:2,0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按采购人具体要求,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提交《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运营安全评估工作总体方案》、《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运营安全评估工作总体方案》、《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国博线运营安全评估工作总体方案》;30日内完成并提交各专业组的《评估细则》,90日内完成各专业评估并提交各专业组《评估报告》、《重庆市轨道交通4号线运营安全评估总体报告》(初稿)、《重庆市轨道交通5号线运营安全评估总体报告》(初稿)和《重庆市轨道交通国博线运营安全评估总体报告》(初稿),110日内完成《重庆市轨道交通4号线运营安全评估总体报告》(送审稿)、《重庆市轨道交通5号线运营安全评估总体报告》(送审稿)和《重庆市轨道交通国博线运营安全评估总体报告》(送审稿),并通过专家小组评审。 自项目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重庆市轨道交通季度安全咨询工作总体方案》;每次工作开始前10日提交本次《安全咨询工作实施方案》,报采购人审核,并在完成后3日内提交本次《安全咨询结果报告》,每季度定期安全咨询及相应报告应于季度末次月10日前完成;在第四季度安全咨询工作完成后20日内提交《年度安全咨询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不低于本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18%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投标人自身及拟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分包意向协议。
3.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为非企业性质法人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3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的份额占比不低于60%),投标人应提供拟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分包意向协议。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须明确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4月4日 至 2024年4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4月4日至2024年4月11日(9:00-17:00)。
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将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缴纳标书费时请务必备注项目号。
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4月25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5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25日 14: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曾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918650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8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游建伟、胡琳、况琳
代理机构电话:023-88758847 8875885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建伟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88758847 8875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