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现已开始准备进入实施阶段。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 本工程施工范围
本工程位于浦东新区,线路自21号线一期工程六陈路站(不含),沿六陈路、川六公路、川南奉公路、潘家泓港北侧、经东方枢纽上海东站,至浦东机场T3航站楼站。
本工程全长14.07公里,全部为地下线。新建车站5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车站2座。新建闻居路主变电站一座。同步实施通信、信号、供电等相关设施设备。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必须是国有、中资财产保险企业。
3.2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注册资金大于等于30亿元人民币。
3.3本项目仅接受具有总公司授权的上海分公司的投标。
3.4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7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4月22日16:0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所属总公司及上海分公司);
2)资质证明材料(含所属总公司的授权证明资料);
3)业绩证明材料(同类或类似项目保险合同);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4)的所有内容。
4.2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2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支付。
4.3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qs4@sfscn.net,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0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桂林路909号七号楼三楼5号会议室。
6.4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63189188-603303,邮箱:232811902@qq.com。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倩玉
地 址:上海市恒通路222号26楼
招标代理: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上海市周家嘴路887号8楼
联 系 人:张宁峰、杨紫航、曹国俊
电 话:15957362604、18801775076、13761426332
电子邮箱:qs4@sfscn.net
传 真:021-6323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