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起重机委外维保项目(2024-2027)“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起重机委外维保项目(2024-2027)
1.2项目地点:南宁轨道交通各场段及主变电站。
1.3项目规模: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起重机需委外维保的数量共计109台,包括3T及以上起重机59台,3T以下起重机50台,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4招标范围:根据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起重机检修规程内容和有关规定要求,组织相关维保人员对南宁轨道交通1-5号线共计109台起重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故障维修、零部件更换及定期检验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5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元整(?1980000.00)(不含增值税),其中:维保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1700000.00)(不含增值税),备品备件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不含增值税)。
1.6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服务期为3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进场通知书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起重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起重机】。
2.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其中1个起重机维保或维修项目,并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能清晰反映类似项目特征(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2.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要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招标公告”栏内查找项目招标公告。通过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南宁)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年 5 月 1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投标文件:
5.2.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1)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2)投标人进入交易现场须遵守交易现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5.2.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封面应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1716号;联系人:高春雨;联系方式:0771-5514661,13377043020。
5.3开标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九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九楼电子显示屏当日开标公告)。
5.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但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与签署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和e车网(http://www.ecrrc.com)上发布。
7. 招标纪律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0771-2778084。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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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宁市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17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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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30029 |
邮 编: 530029 |
联 系 人:莫工、陈工 |
联 系 人:梁美英、高春雨 |
电 话: 0771-2778312、0771-2778973 |
电 话: 0771-5514661 |
传 真:/ |
传 真: 0771-55146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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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