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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2、11、13、17号线部分车站加装防踏空橡胶条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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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地铁2、11、13、17号线部分车站加装防踏空橡胶条改造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上海轨道交通2、11、13、17号线车站站台边缘与列车之间间隙相对较大,存在乘客进入间隙区域的可能,在列车门和屏蔽门均关闭的情况下,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在站台边缘侧增设相应防踏空橡胶条,防止乘客进入该间隙区域。

项目范围

上海地铁2、11、13、17号线部分车站加装防踏空橡胶条改造(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2000万元;

2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安全)门系统生产、施工或技术服务企业;

3 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4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 60 分(满分 100 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请以 “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7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a)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则投标被否决;

b)当投标人为国有控股性质企业,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且无法提供上级单位对其出具的该企业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的,则投标被否决;

c)当投标人为非国有控股性质企业,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一单位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则投标被否决。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名单及投标人相互间的股权、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天眼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为准,若冲突以后者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受托人身份证

4 企业营业执照

5 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5的所有内容。

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4.2 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6时00分(具体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4.3 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4 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8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通过现金方式支付。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元整,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桂林路909号7号楼3楼5号会议室。

6.3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4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

6.5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7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6.8 特别说明

1) 成功线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购买文件时须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

2) 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48小时内,以邮件和短信形式再次提醒各潜在投标单位联系人准时到场等各项投标准备事宜,各单位联系人应回复是否准时参与投标,如未回复,则视作已确认参与投标。

3) 各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书面放弃函除外),将予以信用扣分并记录在案(信用处罚告知函格式见附件),如累计达二次,将被视为干扰正常采购招投标秩序行为,列入申通集团黑名单。

如因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导致招标失败的,则对该投标单位予以信用分扣分20分的处罚;

如因投标单位未递交投标文件,虽未导致失败的,但仍对该投标单位予以信用分扣分10分的处罚;

4) 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63189188-603303,邮箱:232811902@qq.com。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曹杨路78号

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徐汇区虹梅路2007号7号楼3楼

联 系 人:赵俊

电 话:53822457、13816888111

2024年4月

编辑:E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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