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0]18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甲供材料(盾构管片)生产供应监理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由云龙站至俞范路站。线路走向为:规划镇岚南路-镇岚北路-鄞县大道-莫枝北路-盛莫路-宁东路-民安东路-民安路-惊驾路-大闸路-康桥南路-规划康桥北路-镇海大道-迎宾路。线路全长39.425km,共设车站25座,平均站间距1.627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本工程设2处车辆基地,分别为下应车辆基地和联群停车场。
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南起鄞州区姜村站,北至江北区江北大道站,主要经过下应片区、鄞州高教园区、南部商务区、钟公庙、海曙、段塘、丽园路沿线、青林湾、江北姚江生活区和洪塘片区。线路全长约23.30千米,均为地下线,设19座车站,其中9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1278米。线路南端设下应南车辆段一座,线路北端设洪塘停车场一座。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一期土建工程所有不同内径的1.2m普通混凝土管片、1.2m内置式泵房复合管片、1.5m联络通道特殊管片、1.5m混凝土调整环管片和类矩形管片的生产及供应的监理,包括从生产、验收、供应等全过程监理。
具体详见《委托人要求》。
2.4计划施工时段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生产供应时段:33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2)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管片生产供货结束。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8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29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每套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网站上发布。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丁立魁
电 话:0574-838838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轨道交通项目部)
联 系 人: 范少亮、林虎、范琦
电 话:0574-8908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