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各单位委托,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外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公司 |
岗位 名称 |
需招聘人数 |
岗位年限、学历、年龄、职称及相关专业等要求及职责 |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各单位 |
站务人员 |
50 |
1.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 专业要求:不限; 3.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正式报名,至2023年11月29日24:00截止,以简历投递时间为准。
三、招聘渠道
本次招聘通过“浙江外服宁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按照简历投递—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综合素质测评等程序依次进行,并根据招聘计划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各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各单位根据浙江外服提交的名单经公示和体检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流程
(一) 简历投递
1. 应聘者需通过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简历投递,其余途径投递或重复投递、逾期投递均视作无效简历。报名途径如下:
(1)PC端报名入口:
http://zjnbwf.pinge360.com/
(2)微信端报名入口:
2.简历投递成功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内关注报名系统审核反馈情况。
(二) 简历筛选
浙江外服按照招聘要求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符合条件者,简历筛选通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简历筛选不通过:
1.简历中无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错误者;
2.简历中应聘岗位不明确者;
3.专业要求、工作经验等与发布的招聘要求不相符者。
(三) 资格审查
1.简历筛选通过者应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浙江外服以短信的形式告知简历筛选通过者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简历筛选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2.简历筛选通过者需于指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前往浙江外服(宁波市甬江大道1号宁波书城8号楼A座9楼)完成现场审查。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均应客观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简历信息不相符者,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要求完成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3.浙江外服于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报名资料原件并告知笔试准考证下载事宜,应聘者需及时下载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四) 笔试
1.浙江外服负责笔试的命题、组织、阅卷等工作。笔试采用统一考试、统一标准阅卷的方式,题型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时长2小时,时间暂定2023年12月,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笔试须知详见附件1。
2.笔试总分100分,其中80分为岗位相关知识,20分为宁波轨道交通相关信息。站务员岗位相关知识指定书目为《城市轨道交通高技能人才培训系列教材—站务员》(书号:ISBN 978-7-5643-5512-8)。
3.浙江外服负责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2:1确定笔试通过人员,最后名次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排名由浙江外服通过“浙江外服宁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 面试及综合素质测评
1.浙江外服负责以短信的形式告知笔试通过人员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知识水平,个人优缺点等综合素养。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2.应聘者面试成绩为各面试官打分的平均分。面试的组织与分数统计由浙江外服负责。
3.面试及综合素质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 拟录用人员确定
应聘者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浙江外服负责统计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递交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各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各单位以短信形式向拟录用人员发放拟录用通知。
(七) 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
(八) 体检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统一参加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各单位安排的入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和公司入职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
(一)本次社会公开招聘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各单位委托并且只委托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请应聘者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二)应聘者需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以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凡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作本人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笔试指定书目请自行购买,购书费用自理,如有疑问可向浙江外服咨询。
(四)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联系电话:朱老师0574-87327162、0574-87327356。
附件1
笔试须知
1.本次笔试将采用线上机考的形式,需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带有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一部智能手机。2.本次在线笔试答题所有操作均需在电脑端完成。3.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考试开始后15分钟,考生将无法进入考试系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试系统,视为放弃考试,未按时提交试卷,系统会在考试截止时自动交卷。考试开始后60分钟方可交卷。4.进入考试前,考生须先完成人脸验证。5.考生不得自备草稿纸、笔等考试用具;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不得使用外接话筒、耳机等设备。6.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独立参加考试,不得离开双机位拍摄范围,不得让他人进入考试空间,确保考生周围不出现除考生本人以外的任何人。7.考试内容属于机密文件,考试过程中禁止录屏、截屏、投屏、缩屏、锁屏、分屏,禁止另行录音、录像,禁止将相关的任何信息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公布。8.考生应自觉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违反考试纪律或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9.考生在线上考试过程中出现替考、串通他人、弄虚作假、泄密等严重违纪作弊行为,将严肃处理。
附件2
面试须知
1.应聘者于通知时间凭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室,并根据引导入座。
2.考生禁止携带书籍、报刊等资料和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已携带的,应关机并放置至监考人员的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3.考生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等候面试,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严禁在场内抽烟。
4.面试开始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
5.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定线路离开考场,不得回到候考室,严禁在考场附近停留和大声喧哗。
6.违反本须知规定者或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无理取闹、辱骂、威胁考官及工作人员的,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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